
阳光讯 炎炎夏日是女人的世界,为了凉爽也为了美丽,超短裙、吊带裙等各式各样的裙装在街头流动,美女们享受夏季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防止裙底走光,因为时尚的裙装会给别有用心的好色之徒造成可乘之机。近日,公安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民警就在17路公交车上将使用手机偷拍他人裙底的陕北小伙高某抓获。
少女报警被人偷拍
本月6日下午6时许,公安未央分局徐家湾派出所110值班民警接到报警,一名少女举报有人在17路公交车上使用手机偷拍她的裙底。接警后,徐家湾派出所民警李江涛、周文涛在17路公交车红旗厂站对车上人员进行排查,在排查程中,发现有一名小伙神色慌张,惊惶失措。在好心群众的指认下,民警将这名小伙带回所内审查。办案民警在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内发现大量视频,其中就有受害少女邓某的裙底视频。
打工小伙跟踪作案
办案民警审查发现,该少年真实姓名叫高XX,是榆林市佳县乌镇人,今年17岁,3天前刚从老家随其叔叔到西安打工,因打工生活实在太单调,便独自到街上闲逛。
他走到西五路时,发现街上走来一名少女,身材高佻,相貌漂亮,尤其是少女穿着的超短裙引起了高某的极大兴趣。于是,高某就一路跟在少女身后假装用手机发短信拍照,甚至偷偷伸入少女裙下进行偷拍。当少女在五路口等车时,高某还假装系鞋带继续进行偷拍。当少女乘坐17路公交车后,高某也挤上车仍然挤在她周围继续进行偷拍。当17路公交车行至百花村站时,有一名乘客发现了高某有座位不坐,而且专门挤在穿短裙的女士身旁,很是奇怪,还发现了他手机屏上不断闪烁的裙底视频,这名乘客便将这一情况告诉了穿短裙的少女,受害人邓女士遂报警。
偷拍要承担法律责任
办案民警调查后确定,手机里偷拍视频的主人公就是邓女士。现该案已移交公交分局处理。办案民警提醒爱美的女士,在公众场合不要穿过于暴露的裙装,要留意周围人群的举动,发现他人有不轨企图和不良行为时,要在第一时间报警,注意学会保护自己的隐私。陕西克力律师事务所毛家兴说,用手机偷拍他人隐私,轻微的可以批评教育,治安处罚;如果将偷拍的照片进行传播、商业牟利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,受害人还可以提出民事赔偿。

